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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战国初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衡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间,他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导读商鞅(约前395年—前338年),汉族,卫国(今河南安阳市内黄梁庄镇一带)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姬姓,卫氏,全名为卫鞅。公孙鞅(卫鞅之“卫”即氏於国,商鞅之“商”即氏於居或氏於官,又“诸侯之子曰公子,诸侯之孙曰公孙,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卫鞅之祖为卫国君,故又称公孙鞅。)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孝公死后,受到秦贵族诬害以及秦惠文王的猜忌,车裂而死。其在秦执政二十余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并使秦国长期凌驾于山东六国之上,但最后还是死于自己的法。

      商鞅变法

      商鞅从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大规模地推行过两次变法。

      商鞅第一次变法

      商鞅第一次变法在公元前356年,而不是公元前359年,杨宽《战国史》185页有这样一段说明:

      “《史记秦本纪》说:秦孝公三年‘卫鞅说孝公变法修刑……孝公善之。甘龙、杜挚等弗然,相与争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为左庶长。’据此,秦孝公三年已‘用鞅法’,六年因‘百姓便之’,提升卫鞅为左庶长。但是《史记商君列传》说:孝公‘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据此则下令变法,应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卫鞅任左庶长之后。两说相较,当以后说为是。《战国策·秦策》一说:‘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孝公行之十八年,疾且不起,欲传商君,辞不受。’《韩非子和氏篇》又说:商君之法,‘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王先谦《集解》认为‘八’上脱‘十’字,是对的。从秦孝公六年(即公元前356年)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以后,到二十四年孝公去世,首尾19年,以整年来计,正是18年。”据此,商鞅第一次变法应在公元前356年。

      公元前340年,卫鞅奉秦孝公命令攻打魏国,魏将公子昂原是卫鞅在魏国时的朋友,卫鞅就请公子昂和谈,公子昂及友情毫不怀疑,结果卫鞅在会谈后生擒魏将公子昂,趁机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过去夺走的西河地。魏惠王说:“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此大功,受封于商(今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商镇)15个邑,号为商君。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发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见他未带凭证,告以商君之法,留宿无凭证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国去,但魏国因他曾生擒公子昂,拒绝他入境。他回到自己的封邑,举兵抵抗,结果失败战亡,而后被下令车裂其尸。

      商鞅第一次变法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①,这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有:(1)颁布法津,制定连坐法商鞅把李悝制定的《法经》带到秦国,加以公布实行。并把"法"

      改为"律"②,增加了连坐法,从而把秦献公时实行的什伍制变成相互监督纠发的连坐制。商鞅的法律规定什伍间要"相牧司连坐",即一家有罪而九家相揭发。若不揭发,则十家连坐。

      受到连坐的罪十分重。商鞅制定的法律规定:不揭发检举的"腰斩",检举揭发的同斩敌人首级一样受到赏赐,窝藏有罪的人与投降敌人同罪。降敌罪的惩罚是本人斩首,全家罚为刑徒作苦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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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鞅的历史评价

        商鞅(约前395年—前338年),汉族,卫国(今河南安阳市内黄梁庄镇一带)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

        负面评价

        由于独尊儒术的缘故,历史上对于使用暴力手段进行快速改革的商鞅的评价并不是很好,以至于千百年后的人们还蔑称秦国为虎狼之国。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中,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后人又说:“卫鞅入秦,景监是因。王道不用,霸术见亲。政必改革,礼岂因循。既欺魏将,亦怨秦人。如何作法,逆旅不宾!”

        正面评价

        但是也有人肯定商鞅,比如王安石: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这是在肯定商鞅的治国方略。”而资治通鉴中说:“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虽说商鞅刻薄,所谓“乱世用重典”本也无可厚非,反而说明商鞅之诚信品质。梁启超也在《中国六大政治家》中,将商鞅列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政治家之一,与管仲诸葛亮、李德裕、王安石和张居正同列(柏杨在《中国人史纲》中列出“中国六大丞相”为管仲、商鞅、诸葛亮、王猛、王安石、张居正。与上面的“中国六大政治家”相比,是将李德裕换成王猛)。在现代,尽管有少数不同声音,但大多数人承认商鞅是一个敢于触动旧势力、敢于改革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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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鞅是哪个朝代的:商鞅(约公元前390~前338)卫国(今河南洛阳一带)人,原名卫鞅或公孙鞅,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和法家主要代表人物。自幼喜好刑名之学,公元前361年去到秦国,深得秦孝公任,历任左庶长、大良造等职,执掌秦国军政大权达一、二十年之久。秦孝公曾以于(今河南内乡东)、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十五邑封他,号为商君,故又称商鞅。

        商鞅生活在诸侯分裂割据、兼并战争十分频繁的战国中期。他为了使秦国富国强兵,建立统一的封建帝国,先后推行了两次以“农战”和“法治”为中心的变法活动。商鞅变法是我国历史上一场比较深刻的社会变革,有力地打击了旧的世卿世禄制和旧的生产关系,使落后的秦国一跃而为压倒山东六国的一等强国,并为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人口思想在商鞅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人众兵强,此帝王之大资也”(《商君书·弱民》。本辞条以下引文,凡引自本书的,只注篇名)。他认为人口众多是赢得兼并战争胜利、统一天下的重要前提。人口太少,出兵攻伐敌人,就没有多余的人力耕种土地,取得给养;如果把人力用于耕种,敌人也会得到休息,不能两全其美。所以,要想富国强兵,彻底制限敌人,首先就应根本改变秦国“人不称土”(《徕民》)的局面,大力增加人口。根据当时秦国的国内外形势,他认为增加人口最好是用经济办法,采取“徕民”政策。这样既可在短期内大量招徕其他诸侯国的移民,增加本国人口,又可使敌人兵源枯竭,迫使敌人完全臣服。反之,采用人口自然增殖,不仅费时久,收效慢,也削弱不了敌人。在人少地多、生产工具和军事装备都很落后的战国时期,商鞅主张用徕民办法增加人口,虽然有益于秦国的社会生产发展和富国强兵,但是一种损人利己的政策。

        商鞅发展了墨翟关于人口与土地必须保持平衡的观点,第一个提出了“制土分民之律”(《徕民》)。他认为容纳五万的生产人口,需要有方圆一百里的土地,其中良田占40%,坏田占20%,城镇、道路占10%,湖泊、河流、山地占30%。上述比例不论是否符合当时实际,但在两千多年前他就提出来了,是十分可贵的。此外,他还指出人多地少时,应大力开垦土地,不然会出现“民众而不用者,与无民同”(《算地》)的情况;人少地多时,应大力增加人口,不然会出现“地大而不垦者,与无地同”(同上)的情况。

        为了推行“农战”政策,商鞅还很重视增加农业人口,第一个提出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比例最好是百比一,最多不超过十比一的主张。“百人农,一人居者(指非农业人口),王;十人农,一人居者,强;半农、半居者,危。”(《农战》)他认为商人和官吏虽然在社会生活中各有其特殊作用,但他们尤其是那些以技艺为业、游说好辩为业、学诗书为业的人,都是一些不事生产的游食之人,这部分人多了,会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垦令》),造成国家的贫困危弱,“农者寡,而游食者众,故其国贫危”(《农战》)。为了增加农业人口,他除了主张采取“徕民”政策,大量招徕其他诸侯国的农民外,还主张用赐与官爵、免除徭役、加重工商业和非农业人口的征课、实行粮食高价政策、限制雇工和不准开设旅店等来扩大农业人口。商鞅把一切非农业人口都看成不事生产的游食之民,是错误的。他增加农业人口的办法,有的也是极端的。但远在农业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战国时期,主张农业人口必须占总人口的90%以上,是符合实际的。同时,象他这样不惜采取一切措施来增加农业人口,在我国历史上也是罕见的。

        商鞅还反对提高人们的知识文化,主张人民愚昧无知。他认为人们“务学诗书”(《农战》),有了知识和文化,不但可以在其他诸侯国势力的支持下,“上可以得显,下可以求官爵”(同上),不再为了名与利去努力从事农战,还会“高言伪议”(同上),扰惑民心,使人民与君王离心离德。“故曰: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辩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同上)所以,要想富国强兵,赢得兼并战争的胜利,就必须使民“不好学问”(《垦令》)。商鞅这一思想,不论是否有利于当时秦国的富国强兵和农战政策的推行,都充分暴露了他的剥削阶级的本质,有害于广大人民文化知识水平的提高。

        为了加强户口管理,严密控制人口,商鞅还很重视人口统计。他除了主张建立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的“连坐”法户籍制度外,还第一次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周密的、经常的人口统计。他认为详细了解人口的出生、死亡情况,即“举(凡)民众口数,生者著(登记),死者削”(《去强》),正确掌握人口总数和男、女、老、少及商人、游食等各类人数,是关系富国强兵、巩固地主阶级政权的大事。如果不知道“竟(境)内仓、口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士之数,以言说取食者(指游说的人)之数,利民(指商人和手工业者)之数”,即便“地虽利,民虽众”,也会“国愈弱至削”(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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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鞅变法为什么会成功?商鞅变法、王莽改制、王安石变法、张居正改革并称中国古代四大变法。这四大变法之中只有商鞅变法没有“人死政废”。为什么只有商鞅变法这样,而其他的变法都最终失败了呢?

        正统教育中,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顺应理历史潮流的发展趋势。二.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有效的办法。三.敢于同旧势力斗争。四.取于民,得到百姓信任。五.国君的支持。

        但仔细想想又不对。以上特点不只是商鞅变法才具备的,其他的变法也完全具备。商鞅变法之所以成功的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一、秦国旧有勋贵势力最弱。

        在“战国七雄”中,秦的立国时间最晚。秦正式立国以前,秦的领地被称为“西戎之地”,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秦立国以后秦国也一直是“夷狄杂居”的状态。在商鞅变法以前秦是最贫弱的国家。因此,在秦国,旧有的勋贵势力是最弱的,变法的阻力最小。

        二、君王支持力度大。

        商鞅变法时得到了国君的全力支持,甚至可以说到了“言听计从”的程度。就连太子的面子都不给。

        三、变法施行时间。

        商鞅自公元前356年开始变法,至公元前338年商鞅被秦惠王“车裂”于彤,灭商君之族,商鞅变法一共已经实施了十八年。

        十八年啊,就是现生个孩子也已经成年了,在古代更可能已经作父亲了。这么长的时间已经足够在新法中受益的新兴利益阶层走上朝堂并站稳脚跟,至少也能获得与旧有利益阶层对抗的实力以保证新法不被废除。而且随着新法的继续实施新兴的利益阶层会越来越强大,旧有利益阶层则会日益衰弱,最终被新兴利益阶层取代。

        当然,以上三点只是辅助原因。个人以为,以下两点才是商鞅变法成功的最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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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春秋战国时期,铁器牛耕得到推广,生产力水平往前进一步发展,荒地开垦的数量前所未有地增多,与井田制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冲突。井田制规定土地是国有土地,耕种的土地是分封来的。而且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分封的土地尚且耕种不过来,无暇顾及其他荒地。但是随着铁器牛耕的普及,人们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干完分内的这块土地之外,看着其他富饶的荒地,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不种白不种,种了不白种。这些荒地可不是天子分封的,不归国家所有,我自己种了就是我自己的地,还不用交税。于是乎,大伙儿挥起锄头,多快好省地干起私活来。

          这样一来,私田开垦越来越多,国家分封的土地就逐渐荒芜了,结果大家都这么干就影响到了国家的收入。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国家一想既然大家都这样的话,索性无论公田、私田,一概按照规定交税。等于就是变相地承认了土地的私有状态。

          土地所有制就这样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进行了转变。同时为了适应这样的转变,各国纷纷相继变法,如春秋时期,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的初税亩。然后到了战国时期,李悝在魏国,吴起在楚国,商鞅在秦国,三家相继变法,新的制度确立。但是,李悝在魏国的变法和吴起在楚国的变法均告失败,尤其是吴起在楚国的变法失败得最惨。支持吴起变法的楚王一死,当时的守旧派贵族们就要干掉吴起。最后逼得吴起趴在楚王的尸体上,以楚王的尸体做掩护,威胁贵族们,谁要是刺杀他的话就必然会犯下冒犯王尸的大忌。但是这帮贵族太恨吴起了,以至于视威胁为无物,不由分说就把吴起给射死了,楚王的尸体也给射成了刺猬。这对于楚国而言,失去了一次走向强大的机会。

             城门立木推新法

          三个改革家里唯一成功的是商鞅,正是他的改革措施最终促使秦国走向了强盛。有个成语叫徒木立,说的就是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之一。当时商鞅为了让百姓信服听从自己的新法,在城南门立了一根木头,贴告示说谁把木头扛到北门就赏五十金。还真有人出来扛了,轻轻松松拿到了五十金。商鞅并不是拿五十金来教导各位天上可以掉馅饼,而是为了建立自己在百姓心中的信誉。于是秦孝公时,商鞅变法顺利实施。

          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令民为什伍,实行连坐法。把老百姓给组织了起来。十家一什,五家一伍,一家犯罪,五家十家都受到牵连,这就叫做连坐。比如隔壁家的小三吸毒,你知情不报,被发现后一样办了你,可见当时对老百姓控制的有多严厉。

          第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中国古代人分四等,士农工商,商居四民之末。当时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的关键原因还是生产力水平太低了。有道是“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农者,天下之大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不像我们今天中国多少夫不耕,多少女不织,也不会有人受饥受寒,当时可没有袁隆平这些人,如果老百姓弃农经商的话,国家就完了。所以一开始搞重农抑商是跟当时生产力水平是相适应的,政策上必须得重农。另一个原因就是当时的商品主要是奢侈品,与百姓的生活无关,要来也没用,搜罗一打翡翠玛瑙都不一定能换几串麻辣烫。直到中唐以后,民生用品才逐渐多起来,但再往后,比如到了清朝,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发展,还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那就阻碍经济的发展了。

          第三,奖励军功,按功受爵。高官授爵在此之前是世袭世禄制,生下来就有俸禄,从商鞅变法开始改变了这种情况,奖励军功,按功受爵。秦国把爵分了二十等,其中最高的关内侯是第二十级,第一级到第八级是民爵。这一级别的晋升就靠战场上立功。砍敌人脑袋一个,爵位上升一级,所以敌人的脑袋就叫首级。秦国的这种激励制度使得秦军在战场上非常的骁勇善战,割头不倦,一般被人称做虎狼之师就是这个原因。

          第四,燔诗书而明法令。这就是后来的焚书坑儒,可见商鞅是典型的法家代表,强调法制,要求大家服从命令听指挥。

          第五,统一度量衡。度是长度,量是容积,衡是重量。度量衡不一样的话,会给各地的交流带来很多麻烦。比如美国人开车去加拿大绝对是会超速的,因为美国是用英制单位,汽车里程表上显示的是英里,1英里等于1.65公里。如果加拿大的交通指示牌上显示限速80,美国人一脚油门下去,准超速!再比如,咱们大陆1斤等于500克,台湾是600克。如果台湾游客来大陆买水果,就会觉得大陆人杀猪了。

          第六,废分封,行县制。以前的分封制留下太多隐患,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的力量。造成天子和诸侯的脱节,商鞅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全国设31个县,由国君委任县令。后来县上又设郡,郡守和县令都由国家来任命,从根本上加强了中央集权的作用。

          第七,为田开阡陌封疆,废井田。商鞅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土地私有。改变了之前大家心照不宣,国家变相默认土地私有的状态。

          商鞅的一系列措施,促进了秦国政治、经济、军事的发展,使秦国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统一六国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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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封建化变法改革运动,顺应了封建历史发展的潮流,推动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壮大了国力,实现了富国强兵。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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